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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讯:本所代理的城市更新纠纷案件获胜

发布时间:2024-08-01

近期,广泰律所孙主任代理的深圳市麒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麒霖公司”)旗下城市更新项目所涉及纠纷获终审胜诉判决。


2016年9月,麒霖公司委托深圳市荣森地产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荣森地产”)提供居间服务,双方签署《前期工作合同》以促成麒霖公司成为三村旧改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单位,使麒霖公司与深圳市三村股份合作公司达成合作开发关系。后因“十三五”规划出台导致双方合作无法进行。该案重点系:三村旧改项目所涉地块是否划入拆除重建类范围,双方签订的《前期工作合同》合同目的能否实现;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原因及荣森地产是否应返还居间报酬;荣森地产提起的巨额违约金反诉事项能否得到支持。


孙主任精通城市更新领域,对城市更新政策具有高度的敏感性,深入研究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《城市更新“十三五”规划》和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发布的《龙岗区城市更新“十三五”规划》等相关文件,庭上着重阐述:

一、通过对《前期工作合同》条款分析推断出涉案的项目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;

二、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表明涉案地块未划入拆除重建区,其为综合治理类更新范围,麒霖公司对涉案地块无法进行拆除重建的开发;

三、双方签订《前期工作合同》的合同目的因新政策出台已无法实现,且系客观原因,非麒霖公司违约,荣森地产主张违约金无法律及事实依据;四、孙主任同时列举《前期工作合同》约定的服务内容,以表明荣森公司仅完成九项服务内容中一项中的一部分,未完成居间服务内容,无权收取居间报酬。


孙主任以其对城市更新政策的敏感度、对城市更新项目的经验,把握城市更新项目的精髓,驳回了荣森地产全部反诉请求,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保障,也充分体现了广泰律师的专业性和孙主任在城市更新等领域的造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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